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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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助学金的通知精神,现将在2014年入学新生中评选受助学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评选范围:2014级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规、违纪现象。 

(3)积极上进,身心健康,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所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班级智育排名前十。 

(5)学校2014年审核认定、公布备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标准:

获资助学生大学四年每生每年2000元,共8000元,分年下发。 

四、具体要求:

(1)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助学金的评选工作中,一定要坚持标准,公正、公平、透明,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 

(2)院学生工作领导组要认真组织相关班级辅导员对其所带班级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资格审查和申请条件进行评定,评定工作完成后,要将获资助的学生名单在班级予以公示,如无异议,于5月19日将《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助学金申请汇总表》一份及电子版交回院学工组。 

附件1: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助学金申请汇总表》

院学工组

                                           201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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